所謂的代理商agent  (1)

      在我的觀察,電子業的代理商角色比較偏向仲介。 但是比我更資深的PM認為
說是比較像銀行。我認為兩個都對。甚至還要加上裝潢工人的角色。 因為越複雜
的商業買賣行為,代理商的附加價值就越高。 甚至有些代理商是以附加價值來
賺錢。不然這類型的公司越開越多,EPS也都不錯。甚至有接近百年的代理商
企業。
      代理商在仲介的角色大家比較容易理解,同時取得IC原廠(屋主) 的情報。又
得到客戶 (買方)的相關情報。可以根據這兩者的情報, 達成仲介的最大利益。
也達成買賣雙方的最大利益。屋主在其中也是有為難的地方才找仲介賣房子。
因為屋主決不能說他自己的房子有問題。也不好讓買方知道他是最後決定價格
的人。 因為屋主只能賣他的房子,仲介可以賣很多人的房子。在某些方面買方
會比較信任仲介。 如果讓買方知道屋主是最後決定價格的人,買方就會用很多
小遊戲去殺價,屋主也不堪其擾。 不如給仲介去擋這些殺價的小遊戲。而且仲介
不只提供這類的服務,還有技術上的服務。 因為原廠不一定有時間精力去應付
一些中小型客戶。甚至原廠的產品線太多, 交給代理商去服務客戶會比較聰明。
因為有時候客戶不一定只要一種IC,他也需要其他的零組件。 這些零組件原廠不
一定有提供,這就是代理商另一個商機,可以提供整片板子的"套餐服務", 不過
在SOC時代。只要選定main chip,其他的周邊小IC很容易就被併到SOC裡面。
這種周邊IC小廠的的獲利恐怕不會太好。對大一點的客戶,這就是"一次購足"的
優勢。
      至於代理商在銀行的角色就是收款與付款的時間差。 假設我跟代理商拿
IC,約定四個月後付款。組裝電路板與出貨給客戶一個月。 客戶拿到貨後兩
個月後付款。意思是說我拿到客戶的錢要三個月,付給供應商(代理商)是四
個月。 貨款最少有一個月在我的帳戶上,雖然利息不多。但是帳款數目一大。
也不是一筆小錢。 對代理商來說,就像是借錢給客戶買IC,因為原廠提供的
收款時間可能是兩個月。 代理商等於放款給客戶兩個月。先幫客戶墊兩個月
錢給IC原廠,等到客戶收到錢後。才跟客戶收帳。
      也因為常常要拜訪客戶去推銷東西, 代理商有時候也會扮演創投的角色。
對一些有潛力的客戶進行投資。不過這部分我只是聽說而已。 就是聽說忠孝
東路上的店面,一被拿出來賣。仲介就直接出錢跟屋主買下來。不會流到
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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